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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2023-12-22 来源:社科院专刊总第671期 作者:张嘉馨 赵天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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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丰厚滋养、价值源泉和不竭动力,也创造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通过“第二个结合”,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中华文明以现代力量,中华文明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深厚底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光辉历史沉淀下的璀璨明珠,承载着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是人们通过口传心授而世代相传的、无形的、活态流变的文化遗产。其更多地表现出精神性、智慧性、技艺性,与我们的精神、情感、思维相联系,往往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形态呈现出来,浸润在人民大众生活的各个方面。

  建设文化强国、维护文化主权、提升文化认同、铸牢共同体意识、重塑乡土文明、发展文化产业,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属性息息相关。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以时代精神激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服务新时代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

  中华民族精神文化的重要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提出“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非物质文化遗产源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践,涉及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是人们生产生活智慧的体现,是历史文化和民族传统的沉淀,也是中华民族血脉相连、命运与共的活态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连接了历史与现代、时间与空间,其内容和形式历经时代的洗礼而不断走向适应、包容,凝结为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带有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和历史记忆。如“二十四节气”是中国人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认知一年中物候、时令等变化规律形成的时间知识体系和社会实践,涉及天文、历法、气象、物候、农事、民俗、文学、艺术等领域。2016年11月30日,中国“二十四节气”被正式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为中国第39项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22年立春日,以“二十四节气”为背景的中国画轴在北京冬奥会开幕式上展开,展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气韵与精神。新时代新征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深厚的底蕴丰富着现代文明,使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有着更宏阔深远的历史纵深,展现出不同于西方现代化的文明新图景。

  有利于人民享有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考察时指出,民间艺术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老祖宗留下来的这些宝贝,对延续历史文脉、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找到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连接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日常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特征,也是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连接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中孕育、发展,并形成内化于心的价值观念、外化于行的生活方式,最终成为一种文化惯性,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人们的内心,更广泛地维系着大众的文化趋向,传递着人们的习俗和信仰。相较于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更贴近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是人民群众共有的深层次精神家园。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活化石”融入现代生活,可润物细无声地将历史文脉、民族精神融入当下,为人们提供心灵的居所和情感的归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过程中,将其与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相融通,有利于建构与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相贴合的现代价值,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构建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有利于乡村振兴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繁荣市场经济、促进文旅融合、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据12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介绍,截至目前,全国设立了6700余家非遗工坊,覆盖了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县,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对于促进乡村振兴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通过加工创造,将非遗元素与现代艺术、设计相结合形成文化商品,在生产、传承的过程中携带传统文化价值融入人们的经济生活,既能起到文化传承的作用,也能获取经济效益。如陶瓷、剪纸、面塑等非遗产品的市场研发,在保留传统文化要素的同时,通过对原有形式重新提炼、加工、组合,以新的形态展现出来,迎合了当代人的审美与趣味。在产品研发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造品牌文化、提升乡村产业内涵、丰富文化产业类型。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可以与乡村文化旅游、产业赋能相融合,释放和激发乡村内生动力、提升乡土文化自信、赋能乡村振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指导下,立足时代特点和人民群众需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经济价值,使传统文化赋能现代生活。

  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各民族中传承与流布,具有多民族共享的属性,是各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的文化互嵌与共生,是中华民族共有的文脉、文象及文化符号。如天津杨柳青、山东潍坊杨家埠、江苏苏州桃花坞、河南开封朱仙镇、湖南邵阳滩头、广东佛山等地流布的木版年画,不仅在画稿、刻版、印刷等方面有相同或相近的制作工艺,更是有“五子登科”“连年有余”“八仙过海”等诸多共享共用的表现主题。“文山壮族、彝族铜鼓舞”是云南文山壮族和彝族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的传统舞蹈。又如“春节”是汉、壮、布依、侗、朝鲜、仡佬、瑶、畲、达斡尔等诸多民族都过的重要传统节日。

  非物质文化遗产凝聚着各族人民的智慧与创造。将凝结为共识的民族文化鲜活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营造出“民族互嵌”的和谐氛围与安全的文化心理环境,唤起人们对中华民族的共同记忆,使沉浸其中的民众在文化共享过程中形成强烈的归属感和国家认同感,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有利于讲好中国故事建设文化强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是新时代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讲好中国故事的重要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广泛的现实基础和强劲的发展韧性,是增强文化自觉和坚定文化自信、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充分彰显文化主体性的重要力量。

  “文运同国运相牵,文脉同国脉相连。”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交织激荡的背景下,要努力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在文明交流互鉴中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要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中国特色和普遍意义的叙事,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不断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代生命力,积极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重大创新项目“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研究”(2023YZD023)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王春燕(报纸) 胡子轩(网络)